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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建筑物地基不均匀沉降的一般措施(二)

发布时间:2014-01-23

 

建筑措施

       保证勘察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地质勘察报告是设计人员的主要设计依据,是一门专门的科学,来不得半点虚假,因此必须提高地质勘测人员的业务水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其责任感,使其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勘察,这样才能使勘察报告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

       房屋体型力求简单。在软弱地基上建造的房屋,其平面应力求简单,避免凹凸转角,因为其主要部位基础交叉、应力集中,若结构复杂则易产生较大沉降。

       设置沉降缝。在平面的转折部位、高度或荷载差异较大处、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处、房屋长高比过大时在房屋的适当部位均设置沉降缝。沉降缝应从基础至屋面将房屋垂直断开,并有一定的缝宽,以防止不均匀沉降时引起房屋碰撞。

       保持相邻建筑物基础间的净距。在已有建筑物旁新建房屋时,或相邻建筑物的高度差异、荷载差异较大时,需要留有一定的间隔距离,以避免相互基底压力叠加而产生附加沉降。

       控制建筑物的标高。各建筑单元、地下管线、工业设备等原有标高,会随着地基的不断沉降而改变。因此,预先可采取一定措施给以提高,即根据预估的沉降量,提高室内地面和地下设施的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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