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之《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十不盲目操作)》 |
建筑劳务之《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十不盲目操作)》 质量,安全,品质是每一家建筑企业视若生命的箴言,武汉万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专业施工单位,我们对防止违章和事故发生具有如下十项要求: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种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错,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接卸、木工平抛、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泥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时限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好了,关于防止违章和事故发生的十项要求就介绍到这里了,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