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之《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一) |
建筑劳务之《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一)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m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铁丝或连接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料、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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