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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建筑设计工作

 

       设计工作的全过程分为几个工作阶段:搜集资料、初步方案、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和详图等,循序进行,这就是基本的设计程序。它因工程的难易而有增减。

     设计者在动手设计之前,首先要了解并掌握各种有关的外部条件和客观情况:自然条件,包括地形、气候、地质、自然环境等;城市规划对建筑物的要求,包括用地范围的建筑红线、建筑物高度和密度的控制等,城市的人为环境,包括交通、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通信等各种条件和情况。

       使用者对拟建建筑物的要求,特别是对建筑物所应具备的各项使用内容的要求;对工程经济估算依据和所能提供的资金、材料施工技术和装备等;以及可能影响工程的其他客观因素,这个阶段,通常称为搜集资料阶段。

     在搜集资料阶段,设计者也常协助建设者做一些应由咨询单位做的工作,诸如确定计划任务书,进行一些可行性研究,提出地形测量和工程勘察的要求,以及落实某些建设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