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万中建筑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 |
建筑劳务的机电设备操作规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8.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
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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