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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经理车辆费用报销的管理规定

各项目经理:

      鉴于项目上有私车的项目经理报销标准不明确,出现不合理报销现象,现就有关规定如下:

      一、项目经理报销必须要有项目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签字,所有报销必须有正规发票并注明用车事由和里程数。

      二、甲方借用、公司安排的会议或其他需要用车的,必须提前报公司综合部姚艳,经审批签字后财务才能报销。

      三、因公事产生的过路费凭票据实报销。      

       此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立即执行。

武汉万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一月十日